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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前媒體已經報導,今日工商時報繼續報,不管如何,還是法案修過後,讓大家都安心較重要。

 

工商時報  2010.03.24

OBU結構商品 免稅

記者呂雪彗/台北報導

     行政院將在近期內修正通過國際金融業務條例,明定OBU(國際金融業務分行)向客戶從事結構型商品交易時,所得可以免稅。

     政院官員表示,原本OBU對客戶從事結構型商品時,其利息所得是免稅的。但由於所得稅法最近甫修正通過,對金融商品採就源扣繳稅負,依新修正所得稅法14條規定,結構型商品另列為「其他所得」的金融商品,外國人就源扣繳稅率為15%,因此若不修法,外資自然人客戶就沒有意願到OBU開戶,從事結構型等金融商品。

     據相關官員透露,原本財政部對此免稅規定有猶疑,但金管會曉以大義,指與其客人都跑光,爭取不到業務,課不到稅,不如讓OBU多爭取一些業務,否則損人不利己。

     相關官員表示,就因OBU條例舊有規定利息免稅的身份已消失,結構型商品已在所得稅法中變成其他所得,因此必須修正國際金融業務條例16條,明訂OBU向外國客戶從事結構型商品所得免稅,如此才能帶動結構型金融商品活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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