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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論-以「AMT」劫富,用「EITC」濟貧

 

* 2009-12-18

* 工商時報

 根據財政部財稅資料中心的資料顯示,我國自民國95年實施最低稅負制(Alternative Minimum Tax;AMT)以來,累積三年所收到的稅收共計511億元,其中企業387億元,個人124億元。目前個人最低稅負的稅基共有4項,其中員工分紅配股超過面額以上的所得最多,未上市櫃股票交易所得次之。由此可見,AMT實施後,已開始發揮一些對科技新貴的劫富效果,讓我國所得稅制的公平性獲得改善,而這正是我們當時極力主張開徵AMT 的主要原因。如今看來,頗值欣慰。惟欲解決社會所得分配不均問題,除了加強對富人的課稅之外,尚須輔以對窮人的救助,增進其工作能力並提升其生活水準,方得克竟全功。而欲達此目的,則非以推行勞動所得租稅抵減制度(Earned Income Tax Credit;EITC)莫屬。

 EITC係馬總統2008年競選時所提出的政見,當時將之稱為「勞動所得退稅補貼方案」,內容大致為一個四口之家,年薪資所得在48萬元以下者可獲得政府補助。其中年薪資所得少於36萬元者,補貼率為13%,超過36萬元以上者則補助金額逐漸遞減,至48萬元則不再補助,最高補助金額可高達4萬6,800元,故該方案又簡稱「468方案」。馬總統甫就任即馬上成立賦稅改革委員會(賦改會),為整體稅制與稅政的改革做長期擘劃,EITC的建置亦是其中主要項目之一。可惜由於金融海嘯來襲,重創台灣經濟,也打亂了賦稅改革的步調;不但加稅的議題不敢碰觸,相反地還推出了許多減稅措施。而在政府財政收支差短擴大惡化的情況下,據悉賦改會雖仍對EITC有所規畫,但短期內付諸實施的可能性似乎並不太高。果如是,則不但對馬政府的威信是一大打擊,且更將加深民眾對社會所得分配不公的疑慮。

 從政治利害的角度言,AMT係民進黨政府的重要稅改成就,雖然它原是2004年連宋競選的政策主張,但卻是由陳水扁為其完成。這項改革號稱是台灣數十年來唯一的加稅政策,它能夠突破重重障礙而付諸實施,應該給民進黨政府加分。馬政府上任後,雖然成立了賦改會,但其所推出的第一道稅改菜色竟然是將遺產贈與稅率從50%降至10%的減稅。而有趣的是,這項降稅政策原先乃係謝蘇2008年競選時所提出的政見,未料如今卻倒過來由馬英九幫他們實現。馬政府不顧社會的強烈爭議,一意孤行堅持幫富人創造利多,但所有的政策責任最終皆只由馬政府獨自承擔,與始作俑者的民進黨無關。由此可見,截至目前為止,發生在台灣的兩大稅改,國民黨明顯處於挨打的下風,相反地,民進黨則占盡了便宜。馬政府如果想要挽回劣勢,能源稅的開徵、資本利得課稅的改進以及 EITC的創立等,都是應該慎重考慮的改革選項。

 從AMT的實施效果言,自95年到97年止,個人的最低稅負徵收了124億元,其中以員工分紅配股超過面額以上之所得占最多。以96年的資料分析,一共有4,284人被徵到最低稅負,其中淨所得在1,000萬元以上者343人,淨所得在500至1,000萬元之間者則有828人。由此可見,其已初步發揮了對金字塔上層的課稅效果,如果把目前的免稅額從600萬元降至一半,則其稅負的重分配效益將更強更大。此外,由於海外所得從99年開始將正式納入AMT課稅項目,雖然設有100萬元的免稅門檻,但相信對高所得者仍將產生部分課稅效果,或至少降低其利用海外置產逃避稅負的誘因。馬政府若能趁此AMT課稅重分配效益逐漸發揮的時刻,宣示決心找回租稅公平,為下一步的稅改重新定調,則不啻是一個改變社會形象、提升民眾信心的契機。

 從EITC的政策目的言,雖然馬政府在97年10月先行推出「工作所得補貼方案」作為EITC的先期計畫,但由於該方案只鎖定短期救貧效果,其目的係為所得低於30萬元以下之家庭,減輕通膨造成實質所得降低的影響,並不似EITC為一完整「工作福利」(Work fare)制度的建立。賦改會即將在下週開會討論我國未來EITC制度的建置內容,若能獲得通過,將是馬政府在租稅改革議題上所完成的首要政見承諾,不但開創了對「工作貧窮」(Work poor)的照顧,彌補了現行社會福利安全網的不足,更可以有效改善或提高社會的勞動參與誘因。隨著社會結構的改變,人口老化與少子化問題益愈嚴重,單親工作家庭益愈增加,我們亟需用創新性做法以為因應,EITC即是其中最好的例子。

 三合一地方選舉後,馬總統的民調滿意度跌至谷底,相信馬總統一定急切地想要重拾失去的光環。從最近天下雜誌所做的國情調查,我們發現民眾最關心的乃係社會貧富差距的擴大,有高達93%的人表達不滿與憂慮。馬總統若真的在乎庶民的想法,最簡單的做法就是大力改進租稅的公平,在現有AMT「劫富」的基礎上,好好推動 EITC「濟貧」的改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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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黃杰 Jacki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