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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BU業務擬鬆綁

 

* 2009-12-07

* 工商時報

* 【王立德/台北報導】

 

 為吸引台商海外資金回流,央行再度出手!據悉,央行副總裁周阿定日前邀請OBU(國際金融業務分行)業務規模較大的銀行業者開會,會中所有銀行一致建議,應將OBU可承作的商品項目進一步擴大,央行匯整銀行意見後,近期將與金管會、國稅局共同會商擴大開放OBU業務項目。

 

 據悉,這些參與央行開會的銀行,包括花旗、匯豐、渣打、瑞銀、第一銀、中信銀等,業者都希望主管機關能擴大開放OBU的承作業務範圍,有效吸引資金回流台灣金融業。

 

 業者指出,目前國內OBU能承作的商品項目相當少,僅限於外幣定存、結構債、雙元貨幣等商品,若要吸引台商資金回流,將OBU當成境外資金調度及運用中心,有兩大問題必須解決。

 

 業者分析,1是「要有好的金融商品可以操作」,2是「在OBU操作金融商品應免稅或稅率壓低」,依照現行體制,OBU可承作商品均可免稅,但若加入債券、境外避險基金,資本利得是否不比照一般戶課稅,還必須經由金管會及國稅局同意。

 

 據了解,新加坡、香港當地OBU帳戶幾乎可承作所有金融商品,無論是政府債券、避險基金、結構型商品均可透過單一帳戶交易完成,但國內OBU受制於金管會考慮到課稅公平性原則,開放的項目一直僅限於部分商品。

 

 據了解,會中有銀行業者指出,上海有意成為亞太金融中心,因此積極發展OBU業務、加快修法配合。國內銀行業者因此憂心,台灣修改OBU 法令已經刻不容緩,若OBU開放項目遲遲不得擴大,台商資金將往香港、新加坡、及上海跑,「時間,是吸引台商資金回流的敵人。」

 

 消息人士指出,台商資金回流還有相當多的問題,「例如國內最精華的大樓,除了101外,幾乎都不願釋放出來。」但修法一定是第一步,「初期可考慮先由政府發行美元計價的公債」,對於國內公共建設經費籌資,將有一定實質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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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黃杰 Jacki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