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絡資訊
- Jan 16 Sat 2010 12:35
富人、台商節稅,購買豪宅效果佳!!
- Jan 15 Fri 2010 21:56
有錢沒錢娶個老婆好過年,但結婚後的所得稅申報應注意!
夫妻間除結婚當年度可自行選擇與其配偶分開或合併辦理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外,結婚年度以後之其他年度,均應合併申報
財政部高雄市國稅局表示:依所得稅法規定,不論夫妻間採用何種財產制度,除結婚當年度夫妻任何一方有所得者,於辦理該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時,可自行選擇與其配偶分別或合併辦理結算申報外,結婚年度以後之其他年度,即應合併申報課稅,如未依規定合併申報,經稽徵機關查獲,除依法補徵應納稅額外,將依所得稅法第110條規定裁處罰鍰。
該局進一步說明,有關婚姻之效力,民法業經修正為自97年5月 23日起,結婚雙方當事人須向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始生效力,亦即結婚登記年度為97年度者,雙方當事人即已具有夫妻關係,97年度可選擇採與配偶分開或合併申報,其98年度綜合所得稅即應與其配偶合併申報課稅。但納稅義務人常因誤解法令,而屢發生所得稅申報錯誤之情形,例如,於98年底結婚宴客,99年初始向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婚姻效力應為99年度,但納稅義務人卻誤認雙方當事人於98年已具夫妻關係,99年5月辦理98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時,可採合併申報;或認為99年5月已具夫妻關係,所以99年5月辦理98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可採夫妻合併申報,致發生虛列免稅額之情形。
- Jan 15 Fri 2010 18:35
去年售屋所得 課稅標準不變
- Jan 14 Thu 2010 23:22
財長:加強獵漏 暫不加稅
- Jan 14 Thu 2010 23:11
外企在中國的最大挑戰
- Jan 14 Thu 2010 20:59
OBU結構商品所得 免稅有望
- Jan 13 Wed 2010 23:57
回台設點省稅 太費周章?分公司、子公司、辦事處稅務大不同
- Jan 13 Wed 2010 23:48
「孫道存條款」 欠稅大戶禁奢華

立法院於昨(12)日三讀通過行政執行法第17條之1的禁奢條款,未來欠稅1,000萬元以上的大戶如果欠稅不還、罰鍰不繳,行政執行處可以核發命令,禁止搭計程車、投資股票期貨、上酒店等奢華行為。
該條文又稱「孫道存條款」,起因於欠稅上億的前太電董座孫道存,被拍到帶著年輕嬌妻大肆血拚,引發社會輿論不滿,法務部去年10月在行政執行法增訂「禁奢條款」,立法院趕在會期最後一天通過。
- Jan 13 Wed 2010 23:23
回台設機構 選項多
兩岸財務長/回台設機構 選項多
大陸台資企業回台設立子公司外,也可設立分支機構,分支機構的選項可以是分公司或辦事處,除須考慮子公司需要資金真實出資到位,分公司或辦事處不用外,「稅」也該是個考量重點。
- Jan 13 Wed 2010 23:14
今年綜所稅申報 租金所得標準不變
包租公和包租婆今年5月申報綜合所得稅,不用擔心要多繳稅。財政部已初步核定98年所得稅課徵租金所得依據的「當地一般租金標準」,決定維持和前年相同。這是連續第6年沒有提高租金所得標準。
財政部日前與國稅局會商,考量去年上半年收到全球金融海嘯衝擊,租金行情萎縮,但下半年情況好轉,決定租金課稅標準維持不變。
根據財政部初步核定的租金標準,行情最高的還是首善之區台北市,如果房屋位於1樓的馬路邊,租金標準是房屋評定現值的52%,就連住家用的19%也是全台最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