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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收新制 主導台商投資

 
「ECFA、東協自由貿易協定(東協十加一)、兩岸租稅協定」,這三大稅收政策如果同時在2010年生效,那2010年將成為歷史上極少數由稅收政策主導台商投資與佈局的一年。


1、ECFA


不管ECFA改成什麼名字,關鍵都是台灣與大陸間貨物貿易往來的「零關稅」問題,如果大陸與台灣間撤除關稅壁壘,形成零關稅自由貿易區域,台灣生產的貨物將可直接進攻大陸內需市場,不會因關稅增加成本造成大陸競爭力喪失。


對那些目標是大陸內需市場的台灣工廠來說,從此不必再千里迢迢到大陸重覆設廠,只要規劃出具有競爭力的物流方式,就可將台灣產品銷售至大陸,ECFA幫台灣產品找到另一個市場,也幫企業取得和在大陸當地民營或其他外資企業相同條件的競爭地位。


但另方面,大陸產品也可因零關稅而長驅直入台灣市場,台灣廠商如果生產的是仍有技術優勢,大陸工廠還無法跟上的產品,那ECFA後,這些企業不必急著到大陸投資;反之,應該加速至大陸投資設廠,由大陸生產產品後運回台灣銷售,台灣工廠轉型為物流配送中心,負責台灣地區業務,類似轉變將是台灣工廠今年起不得不面臨的問題。


2、東協自由貿易協定


東協自由貿易協定和ECFA類似,關鍵也在貨物「零關稅」問題,東協自由貿易協定有兩部分要注意,一是過去台商投資大陸比較忽略的廣西省,未來將因東協十加一而竄起,廣西經濟實力將不可小視,對從事內銷布局台商來說,必須重視這個市場,這也是近期在廣西設立外商獨資貿易公司數量暴增的主因。


大陸台資企業採購政策也因東協十加一生效必須做出調整,東協十加一是目前除香港,離大陸最近的零關稅自由貿易區域,但香港沒什麼物料可以採購,東協十國則不同,台商應重新審視採購物料的成本。


零關稅後,就算包含運費在內,會有很多物料從東協十國採購比大陸境內採購還便宜,特別是像糖一類的農產品,或是天然橡膠一類東南亞具有比較利益優勢的產品,都值得台商重新詢價,利用東協自由貿易協定找到更具競爭力的原物料,是將產品出口到東協十國享受零關稅好處外,大陸台資企業今年要著手執行的工作。


3、兩岸租稅協定


兩岸租稅協定的影響不在利潤從大陸匯回台灣,是課5%還是10%的利潤匯出所得稅,這些稅回台後也能抵扣,兩岸租稅協定的重點是讓大陸台商在大陸繳完企業所得稅後,利潤回到台灣不再重覆課徵20%的營利事業所得稅,雖然有營運總部從境外匯回利潤免稅條款,但畢竟適用的台商不多。


兩岸租稅協定可以使利潤匯回台灣不再重覆課稅,台商就不必再透過第三地境外公司投資大陸,投資架構簡化將是兩岸租稅協定生效後的直接影響,更重要的是台商從此沒有必要再透過TP模式把利潤放在台灣,因為在大陸台灣兩邊所得稅不重覆課徵前提下,台資企業實在不必再冒被大陸稅務局因TP而查稅的風險,就把利潤老老實實在大陸繳稅,之後再匯回台灣,除了投資結構外,兩岸租稅協定也會改變台商交易結構。

【2010/02/03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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