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防老美搶稅 王永慶遺產快「稅」

【經濟日報╱記者陳美珍/台北報導】
2009.10.22 04:20 am
 

已逝的台塑集團創辦人王永慶的遺產確認官司仍在美進行,其家族則在台大打確認遺產繼承權官司。立法委員羅淑蕾要求國稅局應儘速核定王永慶的遺產稅大筆稅金,以免「被美國政府課走」。

 

羅淑蕾說,王永慶家族向國稅局申報的遺產稅共計有二份,遺產總額分別是500億元及800億元。財稅官員說,王永慶家族認為繼承權出現爭議,並不會影響國 稅局的核課工作。由於稅法規定只有一位配偶可以享有配偶扣除額,國稅局會以戶籍欄登記的配偶為準,對於核課稅額不會產生影響,王永慶的海內外遺產究竟有多 少,才是影響稅額的關鍵。

財政部指出,依據我國稅法規定,國人在海內外的遺產都要課徵遺產稅,因此,王永慶如有在美國的遺產亦需併入課稅,但若王永慶需向美國政府繳稅,繼承人所繳納的遺產稅可以向我國政府要求扣抵,抵稅額以不超過合併境外遺產後所增加的稅額為限。

由於這項抵稅規定適用每一位納稅人,不只是王永慶申報案,財政部舉例表示,A在台灣的遺產共計800億元,在海外遺產則有3,000億元,合計3,800 億元遺產按過去50%稅率換算,要繳1,900億元遺產稅,但若其在海外已納遺產稅為1,350億元,台灣的應納遺產稅即為550億元。

財政部說,國人海外遺產因為有抵稅機制,政府能不能課到國人的海外遺產稅,要視兩國的遺產稅率差額而定,若國外遺產稅額較我國低,我國仍可保有部分課稅 權。不過,由於我國遺產及贈與稅率自今(98)年起已降為10%,除非稅率低於我國的國家,否則國人的海外遺產未來雖需合併申報,但可能也「無稅可課」。

對於羅淑蕾催促國稅局儘快核定王永慶的遺產稅申報案件,財政部表示,依據一般規定,遺產稅申報案件因特殊需要必須延長時,最長不能超過一年,一年內一定要核稅。以王永慶遺產稅申報截止日7月15日推算,國稅局最晚需在明(99)年7月中旬前完成核稅工作。

【2009/10/22 經濟日報】

黃杰推薦延伸閱讀

羅淑蕾:查稅太慢 王永慶遺產稅恐給美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黃杰 Jacki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