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課稅 4高危險群照過來

 

• 2009-09-21

• 工商時報【高佳菁/台北報導】

 

 高資產的有錢人、員工分紅高的科技族群、小康雙薪家庭,夫或妻為外派人員與小金額且長期定期定額投資境外基金等四大族群,將成為個人海外所得課稅直接受害者。

 海外所得納入最低稅負,將從明年元月一日開始課徵,該項稅制一旦實施,估計在台規模達1.42兆元的境外基金,將成為首當其衝課稅對象。

 而在一般人的印象中,只有金字塔頂端的有錢人會受到波及,至於一般的中產階級民眾應不會面臨到最低稅負,但事實並非如此,且中產階級才是該項稅制中最大的受害者,尤其是員工分紅高的科技族群、小康雙薪家庭,夫或妻為外派人員與小金額且長期定期定額投資境外基金等族群,只要一不小心就可能多繳一筆稅金。

 以王先生為一家IC公司上班的科技新貴為例,王先生為了將來結婚購屋需求,開始定期定額投資境外股票型基金,為追求更高的報酬,投資於新興市場國家基金,假定其年化約15%的報酬率,每月投資5萬元,5年後,獲利達148萬,此時王先生若計劃結婚,而當年分得員工分紅配股10張IC設計公司股票,其可處分日次日收盤價為510元,綜合所得淨額為100元。

 在未實施最低稅負制時,王先生只要繳交10.31萬的稅,但最低稅負制開徵後,王先生所繳的稅卻是29.6萬元,足足多繳了近20萬元的稅金。

 另一族群也將因稅制改變而直接面臨衝擊,就是小康雙薪家庭,夫或妻為外派人員,舉例來說,王太太是一家傳統產業上市公司的會計經理,其夫婿則是長駐海外第三地的金融從業人員,其薪資所得為300萬元,由於之前海外所得不需課稅,因此二人原先一年在台灣申報的所得淨額約100萬元。

 但從明年起,王先生薪資不但要報稅,若王先生正好又想將長期投資海外基金1.000萬元,由於獲利已達50%進行贖回置產,卻因最低稅負實施當年度王先生家所得稅卻增加約50萬,因王先生300萬的薪資所得與基金獲利的500萬元都要課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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