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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網友詢問關於「OBU」國際金融業務分行開放開戶的問題!根據目前的草案,黃杰Jackie認為有三點需要了解:

① 資格限定:依照草案,限定開戶的是「台灣公司」有「授信」需求時,而且由承辦銀行決定。

② 存續限定:因為是授信目的而開戶,因此帳戶的存續跟著授信內容而存續。

③ 交易限定:同前面二點,和一般帳戶也是不同的。

那麼問題來了!媒體報導有估計有九萬台商受惠。這裡的九萬台商估值,是源於已經使用的台商。那麼在「授信」而開戶的需求下,原始就已經可以達到授信目的,而且在此之前就已經一直存在的OBU帳戶,有何必要,再特別為新草案通過後而開戶呢?除非有明顯的好處與誘因,否則商人都是在商言商。不過,若新方式通過後,搭配某些使用環節,應該還是有需求的,歡迎一起和黃杰JACKIE參與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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