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杰:原始的規劃現在行不通囉!要注意......

股權信託給企業 股利難免稅

 

記者林淑慧/台北報導

 個人將投資的股權交付信託,並將營利事業列為孳息受益人,藉以規避稅負,財政部昨(31)日預告新解釋令,明令企業因信託契約獲配的股利,並非因投資所獲配,無法適用免稅規定,而應計入所得額課徵營所稅。 

 財政部指出,依據所得稅法第42條規定,企業因投資國內其他營利事業,所獲配的股利淨額或盈餘淨額,不計入所得額課稅;不過,國稅局在第一線查核時發現,有不少民眾將投資股權成立信託,並將受益人約定為企業,利用免稅規定避稅。

 財政部因此召開會議研議,作為受益人的企業,若獲配股利所得,是否需要課稅;再者,能否列入股東可扣抵稅額帳戶進行扣抵。 

 財政部認為,企業因信託契約獲配的股利淨額或盈餘淨額,並非因企業內部進行投資所獲得的股利或盈餘,因此不適用於所得稅法第42條的免稅規定,必須依法課徵營利事業所得稅。 

 另外,財政部認為,依照所得稅法第66條之3規定,企業因信託契約獲配的股東可扣抵稅額,也不得計入股東可扣抵稅額帳戶餘額。

 財政部表示,納稅義務人若未依上述規定辦理,以致漏報所得或超額分配股東可扣抵稅額,在今年底前自動補稅並依法加計利息,免依所得稅法相關規定處罰,明年元旦起若經稽徵機關查獲,將依法補稅帶罰。

日期:2013年08月01日 Market Daily

黃杰JACKIE 顧問 

0918-599288、0918-577955

境外公司OBU稅務規劃/國際投資避險節稅規劃/企業顧問諮詢/多角貿易節稅/台灣所得資產節稅規劃/稅務顧問諮詢/稅務課程邀約

更多資訊與分析,請見黃杰境外資訊E報報。訂閱去

黃杰的Google+:請加我

【黃杰推薦延伸閱讀】

 

如果您有使用Skype,可以搜尋黃杰Jackie的帳號:jackie.cpa

如果您有使用智慧手機APP,可以使用Viber、WhatsApp、Line、wechat微信.....與黃杰討論問題與聯繫。

快速Line Jackie→按此前往介紹頁面與掃描QR-CODE

快速WeChat Jackie→按此前往介紹頁面與掃描QR-CODE

快速M+ Jackie→添加黃杰帳號 consultant,請記得介紹自己啊!

arrow
arrow

    黃杰 Jacki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