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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杰:立法方向對;但執行有問題。因此,該好好考慮清楚,別再弄得跟證所稅或是其他稅法一樣......

搶救悶經濟 藍黨團擋反避稅條款

所得稅法部分條文修正案「全球課稅」恐造成台商出走 國民黨立院黨團打算擋下交付朝野協商

立法院院會今天原排定審查所得稅法第43-3、43-4條等部分修正案,要反制跨國集團利用租稅天堂國的紙上公司規避在台納稅義務。不過修法草案也涉及眾多海外台商,憂心在台灣悶經濟下,此法的「全球課稅」概念恐造成台商出走、外商卻步,國民黨立院黨團已打算擋下交付朝野協商,不在今天三讀。

國民黨團書記長賴士葆說,此法通過後將造成稅制極大的改變,不宜倉促立法,需要更多討論。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4月初,初審通過財政部提交的所得稅法修正條文,參考國際間其他國家「受控外國公司(Controlled Foreign Corporation,簡稱CFC)制度」,企業若在開曼群島等「租稅天堂」設立境外公司,其企業的居住者身分,將視其實際管理處所所在地決定;實際管理處所若在台灣,就視為國內企業,應負起繳納全球所得稅的義務。

國民黨立委蔡正元透露,當初財政部曾舉壹傳媒交易案為例,力促修法通過,不過後來評估可能變成「因小失大」。據了解,此法在財委會審查時,正值壹傳媒傳出天價交易案沸沸揚揚之際,輿論對可能課不到壹傳媒鉅額交易的稅金頗為不滿,財委會因此在無太大異議下審查草案過關。不過沒想到此案也涉及眾多台商海外獲利課稅問題,台商紛紛透過各種管道反映表達憂慮,更有人質疑法案就算通過,我政府有何能力實質課到企業海外所得,立委們才發現相關修法牽連甚廣。

賴士葆指出,課徵全球稅是很大的稅制改變,目前台灣經濟不景氣,若再課徵此稅,可能會把廠商都逼走;他肯定此法修法精神大致沒有問題,但認為相關文字仍須再進一步確認,朝野協商後仍有機會通過。 

財委會召委、國民黨立委費鴻泰表示,此法的立法精神並沒有問題,也是世界各國趨勢,也就是說,不論台商或外商,若其營運範圍是在台灣企業,但它卻在海外設立子公司,並將在台灣營運的盈餘留在海外子公司,若政府都課不到一毛稅,並不合理;財委會當初因此同意財政部的修法原則,但相關細節仍需財政部再行訂定。

國民黨立委李貴敏表示,概念上她同意財政部修改此法,不過當初財政部在財委會報告時並未提及法條通過後,預估的課稅總額以及相關衝擊等評估,因此宜等配套細節一併出來時再來討論是否施行較為適合。

【2013/05/03 聯合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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