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杰:勞動合同法實施後,派遣工變成是一種因應方式,隨著時間經過,看來大陸方面也想堵上此一漏洞。......不過有時候提高門檻的另一面是『給特殊人士』特別的權力。

圖/經濟日報提供

陸「勞動合同法」修正 約聘工2年強制轉「正」

全國人大常委會將在本周舉行第27次會議,會議中將首次審議「勞動合同法」修正案草案,據透露,該修正案擬對勞務派遣進行修改,未來勞務派遣工作滿2年,擬轉為正職員工。

中廣網報導,所謂勞務派遣是指,A公司雇用員工後,派遣到B公司工作。「勞動合同法」對此有過明確的界定,可是隨著勞動派遣成為一種廣泛的用人方式,有關勞動派遣的糾紛和負面新聞也越來越多。

勞務派遣明確規定,只能在臨時性、輔助性或者交替性工作崗位上,但是很多崗位,像醫生、銀行都有大量勞務派遣員工的存在。全國人大常委會調研過程中發現的問題更多。

「勞動合同法」在2008年實施後,中國勞務派遣工數量激增。全國人大常委兩次專題調研,都把勞務派遣作為執法檢查的重點。

檢查組在調查中發現,勞務派遣在部分單位中存在被濫用的問題,一些用工單位在主營業務崗位上長期使用勞務派遣人員,勞動派遣人員同工不同酬、損害派遣員工合法權益等問題。

全國人大財經委員會副主任委員烏日圖說,不符合規定的濫用勞務派遣,容易引起用工混亂,一般情況下,勞資雙方就是指用工單位和勞動者的勞動關係,勞務派遣用工的形式下,就在勞資雙方之間增加了勞務派遣機構,這就形成了三方勞資關係。這樣一種有勞動沒有關係,有關係沒有勞動的體制就造成勞資雙方關係的複雜化,也造成了法律關係的模糊化。

全國政協委員歐成忠建議,法律應該進一步明確規定勞動派遣制度用工範圍,明確定義臨時性、輔助性和交替性。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副部長楊志明強調,要禁止用人單位設立勞務派遣單位向本單位或者下屬單位派遣勞動者。還應該對不具備資質的勞務派遣公司進行清查。

楊志明說,將規範勞務派遣,並提高市場准入門檻,凡是有一定規模的勞務派遣,都要有一定數量的註冊資金,一定規模的場地和一部分的專業人員。

【2012/06/25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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