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杰:仲裁機制十分重要。因此大家記得善用此機制。

兩岸投保協議 台商「第三地仲裁」到手了

第8次江陳會將於6月最後一周在台北登場,而在兩岸投資保障協議中關鍵的仲裁機制,我方爭取台商到「第三地仲裁」幾已定案,兩岸協商團隊目前已在研議協議文本文字內容。

至於第8次江陳會舉行的時間,消息人士指出,第4屆海峽論壇於6月16日至22日舉行,大陸方面希望時程跟江陳會錯開,因此會談時間在23日以後,地點以海基會位於大直的新大樓為首選。

知情官員透露,雙方業務溝通雖早已邁入收尾階段,但離實際完成談判仍有一小段距離,而兩岸協商代表正進行最後衝刺,「還沒談完、總是要磨」。

但有消息人士透露,投保協議中最關鍵、也是雙方談判花費最多時間的糾紛解決的機制,我方爭取到第三地仲裁已沒有太大意外。

據了解,目前台商到大陸投資,在P to G(投資人對政府)如果有糾紛,會按照投資當地的法令來解決,大陸地方政府、法院都有保護主義,對於台商爭取利益相當不利,因此我方強烈希望在協議中,能夠納入多種糾紛解決的機制以供台商選擇。

消息人士指出,目前看來,我方爭取到第三地仲裁已無大問題,台商投資在與大陸政府簽署合約時,可以選擇遇到糾紛解決時處理的方式,以及處理的地點,「這種處理糾紛的機制,在文字呈現上可能是『調處』、『調解』或是『仲裁』,則尚未定案。」他透露,在第三地的選擇方面,可能還有一些限制,如果是法令太不嚴謹的地方則會排除。

至於日前傳出P to P(企業對企業)部分不會納入協議中,官員表示這完全是誤傳。官員指出,P to P在國際慣例上屬「純商業糾紛」,以往不會處理;但由於兩岸關係特殊,台灣還是爭取納入,目前雙方正就文本呈現方式進行討論。

【2012/05/31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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