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障者申請免稅車輛品牌及數量

「公平嗎」 身障免稅 竟開林寶堅尼

稅少收60億 「速設排富門檻」

2011年 08月28日

【何哲欣╱台北報導】身心障礙者使用車輛,依法可免徵牌照稅,不過卻有不少名牌車藉此逃稅。根據交通部公路總局資料,目前全國身障免稅車輛約59萬輛,不乏千萬元的勞斯萊斯、林寶堅尼、法拉利等名車,免稅額近60億元。國民黨立委廖國棟說,身障者不管開大車小車,一律免稅太不公平,呼籲盡速修正《使用牌照稅法》,訂定排富門檻,限制免稅條件。

目前自用小客車使用牌照稅率共分11級,排氣量3000c.c.以上每年至少須繳2萬8220元牌照稅,若是超過6600c.c.以上車輛,每年牌照稅更超過11萬元。

200輛是保時捷

不過現行《使用牌照稅法》規定,領有身障手冊、且有駕照的身障者所使用的車輛,可申請免稅,以一輛為限,若身障者無駕照,其他家人仍可申請,但1戶以1輛為限。

公路總局統計到7月底資料顯示,全國有59萬2397輛身障免稅車輛,排氣量超過3000c.c.的名牌跑車就有上萬輛,除了常見的BMW、賓士外,竟也有200多輛凱迪拉克、200輛保時捷、4輛法拉利、3輛林寶堅尼、14輛勞斯萊斯,引發爭議。

早在前年5月,立法院就已初審通過《使用牌照稅法》修正草案,若排氣量超過2400c.c.且未加裝提供身障者使用的特殊裝備,就排除在免稅範圍外,不過迄今未完成三讀。

廖國棟說,排氣量大的車子幾乎都是名牌跑車,這些車輛若享有免稅福利,不符社會公平正義,要求免稅車應設限,超過門檻就應該補繳差額。綠委黃淑英也說,立法提供牌照稅免稅是希望身障者能擁有自己的交通工具獨立生活,但若有人藉此逃稅,應趕快修法把漏洞補起來。

余秀芷:是誇張

台北市行無礙資源推廣協會總幹事許朝富說,有些身障者無法使用大眾運輸工具,需要自己開車,又因台灣無障礙車種太少,才都要買車內空間較大的廂型車。「輪椅天使」余秀芷說,開林寶堅尼可能真的有點誇張,但應該加強查核這些人是否符合免稅條件,而不是反而要針對身障者修法,訂齊頭式平等的規範。

開得起應多繳稅

財政部賦稅署官員說,地方稅捐機關,每年都會清查免稅車輛是否符合條件,但只要符合條件,也不能要求不得免稅,若能修法訂定門檻,開得起名牌跑車的身障者就可以多繳稅,協助其他身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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