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資衍生扁家海角7億 重查洗錢

 

 前總統陳水扁九十五年十二月六日從葉盛茂手中,拿到澤西島金融情報中心通報的吳景茂海外洗錢情資,告訴妻子吳淑珍後,珍即指示陳致中、黃睿靚將錢轉到開曼群島的紙上公司,從此展開扁家「海角七億」洗錢大計畫,這一部分檢方始終未起訴,高院昨日判葉盛茂有罪後,發交檢方另行偵查。

 另外,葉盛茂在高檢署查黑中心偵辦吳淑珍涉及國務費貪汙案期間,在九十五年十月十三日,將檢察官周士榆前往調查局洗錢防制中心的資料,傳真到總統府給扁涉嫌洩密,高院認為此案和昨日宣判部分不是同一案,退回北檢繼續偵辦。換句話說,葉盛茂還有兩件洩密案待檢察官偵查。

 合議庭發交理由指出,九十五年十二月五日,艾格蒙聯盟轉來澤西島金融情報中心的吳景茂涉嫌洗錢資料給調查局洗錢防制中心,葉盛茂隔天就將這個情資的案情中譯節本資料交給陳水扁,調查局洗錢防制中心也未針對這部分進行調查。

 扁從葉的資料中得知,珍用其兄吳景茂帳戶,從新加坡將錢轉到澤西島,進行海外洗錢情資已被澤西島通報給調查局,扁將此事轉知珍,珍即交代致靚另行開設海外帳戶。

 陳致中在珍的指示下,同年十二月十五日下午,不顧吳淑珍當天因國務費案出庭昏倒送醫,趕忙出國處理海外帳戶資金,從此展開了扁家「海角七億」一連串洗錢大計畫。

 扁家陸續將龍潭案及南港案的犯罪所得,轉到用致靚名義在開曼群島所設立的紙上公司,再轉到瑞士美林銀行帳戶,此一大動作,立即引來開曼群島金融情報中心注意,並通報我國調查局洗錢防制中心。葉盛茂卻再次洩漏給扁,還刻意隱匿這份公文,未依程序函報前檢察總長陳聰明。

 扁從葉手中拿到開曼群島金融情報中心的資料時,扁家已經有兩千一百萬美元的資金被瑞士檢方凍結,只剩荷蘭銀行新加坡分行的一百九十一萬美元未凍結,扁聲稱將這些錢捐給前國策顧問吳澧培推動國際外交,分四次匯到吳名下帳戶。

 高院審理後,僅認定葉盛茂涉及洩漏國務費案偵辦情資及澤西島的洗錢情資給扁,應由檢方另行偵查起訴。

2011-05-21 中國時報 【郭良傑/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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