勇哥借人頭炒房 狂貸30億

 國稅局官員說,房地產投機大戶黃勇義從95年、96年就開始用人頭戶買賣房子,借用人頭顯然不只是為了避稅,還為了向銀行大量貸款,做為炒房資金財源。

 台北市國稅局對外公布黃勇義疑似用人頭,從95至98年買賣940戶資料。台北市國稅局副局長周賢洋昨天表示,這940筆資料他們都會逐筆向銀行調閱資料,抽絲剝繭,追查實際的買賣者,才能舉證,開單補稅,等他們最近把資料整理完畢,就會開始追查銀行的資金流程。

 房屋仲介市場人士指出,黃勇義的實力為投機客第一名,在最高鋒時,手上曾同時持有400-500間房子。在過去4年多之內買賣高達940多戶,運用的資金十分雄厚,其中很多位於台北市大安區、松山區、信義區,屬於精華區,價值不斐。

 市場人士並說,依據台北市議員鍾小平提供的資料,直到今年2月底止,勇哥人頭戶持有的102戶,委賣的市價值56億元。假設其中的自備款3.5成,為20億元,其餘的6.5成、36億元都是用人頭戶向銀行貸款。

 根據鍾小平辦公室昨天提供的資料顯示,黃勇義人頭戶目前名下持有的房子大部分在在98年10月以後買進,房子的所有權中名單中找不到勇哥本人,卻有其妻子郭枝芳,妻子的姊妹郭枝芬、妻子的兄弟郭林森等36人。

 此案中的貸款銀行家數很多,包括公股行庫的一銀、台灣中小企銀、兆豐銀、合庫、高雄銀行等,及民營銀行的匯豐銀、國泰世華、安泰、上海、陽信、華泰、三信、板信等。其中,由合庫承做的貸款有10戶,擔保債權總金額計2.2億;一銀貸款給8戶,擔保債權總金額計2億元。

 鍾小平昨天表示,這些人頭的往來銀行可分為3類:第一類是最不正常,為高雄銀行,對1塊位於台北市博愛路113號的40坪土地,擔保債權總金額2.4億,而經他詢問台北富邦銀行及土地銀行的意見,只能蓋出價值1億的房子,顯然設定的價值太超過。

 鍾小平並轉述高銀代理董事長雷仲達回應說,高銀真正只貸出去9700萬,而非2.4億。但鍾小平接著說,高銀應該拿出契約說明其餘的1.3億跑到那裡去了?第二類是民營銀行,貸款成數普遍偏高。第三類是公股銀行,貸款成數比較正常。

  • 2011-03-26 工商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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