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慶餘堂商標案 陸商敗訴

2010-08-06 工商時報 【記者張國仁/台北報導】

     海峽兩岸兩家著名中藥商「慶餘堂」商標大戰,大陸杭州「胡慶餘堂」首戰敗北。「胡慶餘堂」源自前清商賈胡雪巖,已有136年歷史,台灣的慶餘堂參藥號原創立於上海,在台立號也近一甲子。智慧財產法院判決,駁回「胡慶餘堂」的訴訟,主要理由就是兩家藥商的商標構成「近似」,消費者會產生混沌誤認。

     大陸商杭州「胡慶餘堂」的前身「胡慶餘堂雪記」,為前清著名商人胡雪巖在西元1874年所創立;由於其所炮制的藥材品質優良,在大陸有「北有同仁堂,南有胡慶餘堂」的「江南藥王」美譽,為中國南北兩大龍頭中藥商之一;「胡慶餘堂」佔地數萬坪,員工千餘人,連鎖店遍佈全大陸。因此,「胡慶餘堂」主張其商標與服務,足以為消費者與「慶餘堂參藥號」區別。

     不過,「胡慶餘堂」的主張,沒有成功說服智慧法院。智慧法院認為,這只能證明「胡慶餘堂」在大陸經營的歷史過程,及其在國內外註冊的情況,要因此證明兩商標不會讓人混淆,證據還是薄弱了些。

     杭州「胡慶餘堂」是在2005年8月間,以「胡慶餘堂」商標,指定用在人蔘茶等中藥材及人體保健商品,向我國經濟部智慧局申請註冊獲准。但台灣的「慶餘堂蔘藥號」知悉後,認為與其商標有近似問題,依商標法規定,智慧局不該再准予「胡慶餘堂」的商標,於是申請評定。智慧局因而在2009年8月間審定,撤銷「胡慶餘堂」的商標註冊。

     慶餘堂蔘藥號原創設在大陸上海,1952年在台灣重新開業,並在翌年申請商標註冊獲准迄今;該蔘藥號雖然僅佔地30多坪,但在商標與營業項目上,都與「胡慶餘堂」相近似。

     不過「胡慶餘堂」認為,商標的審查,必須遵守整體觀察及主要部分觀察等原則。「胡慶餘堂」自左至右排列的「胡慶餘堂」僅有四個正體單純的黑色中文字,而「慶餘堂蔘藥號」共六個字,則是為文字與圖式色彩合併樣式,兩者間的區別十分明顯,無論任何人一眼就能分辨其不同。

     「胡慶餘堂」並舉「中國時報」與「中國郵報」二者僅一字之差,就形式上比對可謂近似商標,但消費者不到對這兩家報紙有混淆誤認;而智慧法院先前對「新航」與「新航站」的商標訴訟,也判決為不構成近似。因此,「胡慶餘堂」請求法院判決撤銷智慧局的原處分及訴願決定,讓「胡慶餘堂」與「慶餘堂蔘藥號」並存於市場。

更多諮詢請洽 黃杰JACKIE 0918-599288、0986-996639

境外公司OBU節稅規劃/國際投資避險節稅規劃/企業顧問諮詢
多角貿易節稅/台灣所得資產節稅規劃/稅務顧問諮詢/稅務課程邀約

更多資訊與分析,請見黃杰境外資訊E報報。訂閱去

【黃杰推薦延伸閱讀】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黃杰 Jacki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