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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區課稅錯誤率 最扯

2010-06-20 工商時報 【記者張國仁/台北報導】

     在一般民間的印象,老百姓與稅務稽徵機關針對稅務糾紛打官司,能夠打贏的是微乎其微。不過台中高等行政法院院長林清祥說,該法院歷年在稅務案件裁判當事人勝訴比率平均達17.74%。

 

     換句話說,台灣中部地區稅捐稽機關處理100件人民稅務事件,就有近18件是「有問題」而被一審法院判決撤銷,這種課稅行政的錯誤率也未免太高。

 

     根據司法院統計,從民國89年7月台北、台中及高雄等全國3個高等行政法院設立,到今年4月底止,近10年來,台北高等行政法院(簡稱北高行)共判決稅捐事件11,653件,其中人民勝訴(含勝敗互見以一半計算)共1,759件,歷年平均勝訴率為15.09%;中高行判決3,556件,人民勝訴631件,平均勝訴率17.74%;高高行判決4,845件,人民勝訴522件,平均勝訴率10.77%。

 

     此一統計數字證實中高行法院院長林清祥所說:「該法院成立迄今,歷年稅務案件裁判當事人勝訴比率平均達17.74%。」所言非虛,中高行法院判決人民在稅捐爭訟事件上的勝訴率,的確是3個高等行政法院之冠。

 

     司法院行政訴訟與懲戒廳長許金釵指出,稅捐機關代表政府,政府課稅行政不應出錯,能夠找出一件出錯,都不容易。

 

     中高行法院稅捐事件人民勝訴率與其他兩法院相較為高,到底是北中南各地稅務機關的水準差這麼多,或者中高行法院法官的要求比較嚴格,例如,結論對的,但過程有錯,中高行法官就判決撤銷稅捐機關的原處分,尚須進一步比較與研究。

 

     許金釵說,她相信法官不會偏袒訴訟的任何一方,一定是公正審判。

 

     在日本,稅務案件行政訴訟的人民勝訴率平均約在10%至12%之間,如果這是合理的水平,中高行判決人民勝訴率如此高,稅捐機關被法院撤銷的案件如此多,恐怕有檢討的必要。

 

     許金釵廳長強調,人民到法院來打官司,尤其是「告官」,要有很大的勇氣、還要考慮負擔訴訟費用,很不容易。

 

     司法院另一項統計指出,3個高等行政法院成立近10年來,北高行總計終結稅務案件15,864件,其中稅捐機關與人民在法院達成和解929件,和解率5.85%;中高行終結4,296件,和解71件,和解率1.65%;高高行終結6,998件,和解781件,和解率11.16%為3個法院最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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