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區營業稅查核 鎖定1.7萬家

 

【經濟日報╱記者宋健生/台中報導】

2010.05.10 03:11 am

 

財政部台灣省中區國稅局表示,今年首度實施的「輔導營業人誠實報繳營業稅選案查核」,將從7月1日起執行,中部計有1.7萬餘家業者列入輔導名單,查核重點鎖定業者把個人或家庭消費支出,充當公司行號進項憑證。

 

中區國稅局指出,過去營業稅都是選案查核,不過近幾年發現,業者利用個人或家庭的消費支出,包括百貨公司、量販店、家電業等統一發票,要求登載公司統一編號,充當進項憑證,申報扣抵銷項稅額,有日益嚴重趨勢。

 

中區國稅局籲請營業人,在輔導期間(即日起至6月30日止),誠實自動補報補繳所漏稅款,凡屬未經檢舉及未經稽徵機關或財政部指定調查人員進行調查的案件,將可適用稅捐稽徵法第48條之一規定,免予處罰。

 

為遏止逃漏稅,維護租稅公平,各區國稅局已研訂99年度輔導營業人誠實報繳營業稅查核作業計畫,以中區國稅局為例,今年轄內中部六縣市共有1.7萬餘家(台中市有1,822家業者),列入輔導及查核名單。

 

國稅局今年將針對取自百貨公司、量販店、超級市場、便利商店、服飾業、餐飲、黃金珠寶、化妝品、運動、娛樂、菸酒、家電及住宿服務業等開出的三聯式統一發票,申報扣抵營業稅銷項稅額比例偏高的營業人,加強輔導及查核。

 

國稅局希望藉此,防杜營業人以個人消費,其他非供本業或附屬業務使用的進項憑證,虛報進項稅額。

 

另請小規模營業人自行檢視,如每月銷售額超過20萬元以上,已達使用統一發票標準者,也應向該分局申請改使用統一發票,以誠實申報納稅。

 

【2010/05/10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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