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所稅5/1開徵 外僑可網路申報

 

2010-04-15 中國時報

 財政部台北市國稅局今天表示,因應e世代潮流趨勢,已配賦統一證號,且98年度在台居留滿183天以上的外僑(香港澳門人士不包括在內),今年報稅可採用網路申報綜合所得稅。

 台北市國稅局說,外僑納稅義務人利用網際網路報稅,可採用下列2種方式登入:經財政部審核通過的金融憑證 (Financial CA);申報年度1月1日以外僑居留證 (Alien Resident Certificate,簡稱ARC)上所載統一證號及護照號碼。

 國稅局表示,使用第一種的金融憑證登入者,可自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http://tax.nat.gov.tw)下載本人當年度稅籍、所得及入出境資料。

 北市國稅局表示,使用第二種統一證號及護照號碼登入者,可使用各地區國稅局臨櫃查調的所得檔案直接匯入98年度外僑綜合所得稅電子結算申報繳稅系統,免逐筆登錄所得資料。

 國稅局呼籲,無論是下載或臨櫃查調所得,納稅義務人均須自行確認,以避免遺漏。

 另外,今年亦也增使用晶片金融卡繳稅功能,外僑可持本人或他人晶片金融卡,透過財政部線上繳稅服務網站 (https://paytax. nat.gov.tw)直接繳稅,安全、省時又便利。

 


外僑 首度適用網路報稅

【經濟日報╱記者吳碧娥╱台北報導】

2010.04.16 09:29 am

網路報稅今(99)年又有創新措施!台北市國稅局長凌忠嫄昨(15)日表示,一年在台居住滿183天的外僑,也可以採用網路申報98年個人綜合所得稅,但要注意的是,外僑並不包括大陸及港澳人士。

配合政府推動網路化政策,今年民眾報稅的管道更多元化。凌忠嫄指出,自今年5月申報98年度綜合所得稅開始,已獲配統一證號且98年度在台居留滿183天以上的外僑 (大陸、香港澳門人士不包括在內),因身分同屬台灣的稅務居民,也可採用網路申報綜合所得稅。

凌忠嫄進一步指出,外僑納稅義務人利用網際網路辦理98年度外僑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可採用下列兩種方式登入:經財政部審核通過的「金融憑證」 (Financial CA);或是98 年度1月1日的外僑居留證 (Alien Resident Certificate,簡稱ARC)上所載的「統一證號及護照號碼」。

外僑若欲使「金融憑證」登入,可自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下載本人當年度稅籍、所得及入出境資料;而使用「統一證號及護照號碼」登入者,亦可使用向財政部各地區國稅局臨櫃查調的所得檔案,直接匯入98年度外僑綜合所得稅電子結算申報繳稅系統,無須逐筆登錄所得資料。

但要注意的是,無論是下載或臨櫃查調所得,納稅義務人均須自行確認,避免漏報自己的所得。

此外,今年新增使用晶片金融卡繳稅功能,外僑可持本人或他人的晶片金融卡,透過財政部線上繳稅服務網站直接繳稅。

【2010/04/16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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