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用境外公司 規劃遺產稅

 

* 2010-03-17 工商時報

 在整體性的租稅規劃過程中,「時間」一直扮演著非常重要及關鍵的角色。過去繳交龐大遺產稅的例子比比皆是,都是因為可以用來規劃的時間太過短暫,讓納稅人面對龐大的稅賦時無計可施。以英業達溫世仁的例子來說,因為過世的非常突然,家屬幾乎沒有多餘的時間來安排資產的移轉,70多億的遺產被課徵20多億的遺產稅,而國泰金控蔡萬霖因為有充足的準備規劃,1,000億的遺產中僅被課徵了約2億的遺產稅。

 另外,在和時間賽跑的同時,也須講究內、外兼具,雙管齊下。

 「內」講究的是國內法令所給予的節稅空間:政府為減少國人資金外流的情況並爭取海外資金回流,已於2009年將遺產稅及贈與稅率從最高邊際稅率50%調降為10%的單一稅率,同時也提高免稅額並延長分期繳納期間。

 「外」則是指利用境外公司做資產移轉及節稅規劃:所謂「境外公司」是登記在租稅天堂地區(Tax Heaven),即該地政府根據國際商業公司法(International Business Companies Ordinance)接受外國人到該地登記公司,為鼓勵外國人到當地登記公司,通常會給予免稅的優惠及各種方便的法令規定,如股東資料的隱密性,營業項目的廣大性,申報手續的方便性等,來吸引外國人到該國登記公司。境外公司在國際商業公司法規定下為免稅制,將自己的財產改以境外公司持有,可巧妙免掉國內所得稅(利息所得稅),當財產轉移時,也同時避免了贈與稅與遺產稅。

 因為國內法令所給予的節稅空間容易受限,因此以境外公司作為節稅的機制,往往成為高資產族群不可或缺的要角。境外公司在全球經濟已逐漸成為重要角色,為防制境外公司成為洗錢、逃稅的犯罪工具,國際組織對其皆訂有一套管理制度,為因應國際間對境外公司新的管理,在理財操作及租稅規劃方面務必了解資訊更新及請教專業顧問,以免因錯誤的操作造成無法挽救的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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