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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論-「豪宅稅」根本是個假議題


工商時報  2010.02.06

     看到台北市房價不斷攀高,尤其是每坪動輒百萬元以上的「豪宅」在有錢人之間形成追逐,一般平民百姓除了傻眼之外,就只能無奈與怨嘆。一方面無奈於這個社會到處可看到有錢人過著炫燿奢華的生活,但在社會的另一端卻同時存在著許多連三餐都難以為繼的貧困人家。這種社會貧富差距擴大的現象,近年以來,益愈嚴重。另一方面則怨嘆於這個社會制度與機會的不平,讓一般民眾不但無法找到維持溫飽的工作,同時卻還要遭受到許多租稅制度不公的剝削。這種經濟人權環境惡化的現象,最近幾年每下愈況。財政部日前召集25縣市稅捐處會商,決定由台北市率先做起,針對轄區內之高價房屋課徵「豪宅稅」。此似乎反應了政府對房價過高與貧富懸殊問題的關注,但仔細思考一下,豪宅稅的課徵根本就是政府為轉移焦點所拋出的一項「假議題」。


     其實有關豪宅稅概念的提出,去年底即已在經建會主委蔡勳雄的帶動下,逐漸發酵成社會討論的話題。但未多久,便因縣市長選舉的政治考慮,被行政院硬生生的「封口」打住,可見其間充滿了高度的政治敏感性。以往的經驗告訴我們,就像其他任何想要對富人開刀的稅制改革一樣,或許一開始雷聲很大,但通常都是以雨點小收場。猶記得最低稅負制的推動,當時政府舞動的也是「劫富」的改革大旗,但最後卻在高達600萬元的免稅額下,大大地限縮了應有的課稅效果。這次的豪宅稅亦彷彿如是,本來學者給經建會的建議乃是針對有錢人坐擁的高價房地產,在現行稅制之外,另行課徵具有強烈量能課稅效果的「豪宅稅」。但財政部目前的做法,卻只是企圖以現行房屋稅的「加強」課徵做包裝,來欺騙社會大眾對政府稅制改革的期待。這種披著外衣的假改革以往常見,如今再次出現,我們實有責任加以批判。


     其一,豪宅稅的討論主要是因社會對房價不斷飆高的關切所引起,由於相對弱勢的市井小民,在過高房價下愈來愈買不起防雨蔽身的房子,進而才引發大家對花費動輒數億元搶購豪宅那些有錢人的矚目。然而,房地產價格的高低反應的是市場供需狀況,政府如果不能從市場遊戲規則的根本面著手改革,單只從稅制做局部性的調整,絕對不可能成功。其中所涉及的包括金融政策對貨幣數量與房貸信用的管制、房地產價格資訊的公開與透明、土地資源的利用與整體規劃,尤有甚者還擴及到政府房地產業政策的立場與態度。政府若不能提出整套包裹式的改革措施,房價的投機狂飆將永遠是一般民眾如影隨形的夢魘。因此,財部想要用「豪宅稅」來達到平抑房價、照顧弱勢的目的無異緣木求魚。


     其二,如果豪宅稅的課徵係為了對買得起高價房子的有錢人提高稅負,以改進課稅的公平性,但是財政部目前的做法仍然格局太小。由於房屋稅雖係財產稅的一種,但就房價的高低而言,房子與土地乃是不可分割的因素,如果財政部想要藉用房屋評定現值的提高來達到對豪宅課重稅的效果,那麼就應該同時配合提高公告地價,併用地價稅來更有效地達成課徵「豪宅稅」的目的。甚至還應該慎重考慮,擺脫現有財產稅的框限,大膽地提出課徵「財富稅」的可能構想。總不能再講到「豪宅稅」時,一副公平正義凜然的嘴臉,但一路下來的作為卻盡是如遺贈稅率的調降、土增稅「一生一屋」的適用、金融商品利得的分離課稅,以及證券交易所得的永久免稅等一些破壞公平、圖利有錢人的舉動。因此,財政部想要以房屋稅的提高來達到對有錢人課重稅的目的,不但效果不彰,且做法上根本亦自相矛盾。


     其三,由於房屋稅係地方稅,雖然稅率由中央訂定,但課稅稅基的大小亦即價格卻是完全掌握在地方政府手中。房屋現值是根據「不動產評價委員會」所核定的標準價格乘上面積而得。如果標準價格(包括建材、年數、折舊以及地段調整率等)不提高,房屋稅負即無法增加。雖然稅法規定,標準價格須每三年重新評定一次,但在地方評價委員會的「怠惰」下,評定現值與實際房價常出現嚴重落差。雖然台北市在上級政策壓力下率先決定針對某些「豪宅」提高評定現值,但其他縣市卻仍然猶豫不決或未置可否。其中主要關鍵即在於不動產評價委員會的組成牽涉到地方民意代表複雜的利益糾葛,這個根深蒂固的地方生態問題若不能徹底改善,財政部再多的想法或建議都將難以完全落實。因此,如果不能在評價的機制或不動產委員會的運作方式上做突破性的改革,豪宅課稅問題將永遠無法合理解決。


     總之,不論是由抑制房價飆漲、促進租稅公平或落實課稅效果等角度而言,用提高房屋評定現值所建構出來的「豪宅稅」,純然只是一種「半調子」的做法。如果我們支持它,也只是因為「有做總比沒做好」的無奈心態,絕對不是因為對它有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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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黃杰 Jacki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