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邦條款/參股陸銀 直接間接二選一

 

金管會規劃,未來開放國銀或金控直接參股陸銀後,仍維持間接參股模式,但銀行或金控在直接、間接參股間只能「二選一」。該政策被認為是富邦條款,讓已透過海外子行間接參股廈門銀的富邦金,後續策略受關注。

根據金管會擬訂的兩岸金融開放辦法草案,除規劃開放兩岸金融相互直接參股,對目前已存在的間接參股模式也未取消,僅增訂未來國內金控或銀行若要參股陸銀,只能在直接參股、間接參股擇一,不能兩種模式並行。

官員昨(18)日表示,間接參股是過去民進黨政府執政時開放的措施,涉及三方監理機關互動,監理上較複雜,但既然是已開放的一條路,金管會仍會維持,但金控或銀行業者如果選擇間接參股,就不能再選擇直接參股;直接參股後,不能又間接參股,初期須循序漸進。

以先前已透過香港子銀行「間接參股」大陸廈門銀行的富邦金為例,未來金管會如開放國內金控、銀行參股大陸銀行,富邦金因已間接參股廈門商銀,恐怕無法再選擇直接參股大陸的銀行。

 

經濟日報/提供

據了解,富邦金曾規劃將大陸廈門商業銀行持股從19.99%增至50%,並將富邦經香港間接參股大陸銀行模式,改由富邦金直接投資控股,藉由規模較大的富邦金,擴大對大陸市場投資。

目前富邦金是透過持股75%的子公司富邦香港銀行參股廈門銀行約20%。富邦金規模遠大於富邦香港銀行,可以擴充投資的能力相差很大。

根據金管會草案,國內金控跟銀行都可參股陸銀,金控參股總額是淨值的10%到15%,銀行的總額則是設分行、子行及參股合計不得逾淨值的15%。

銀行參股財務條件是逾放比率低於2%,壞帳覆蓋率高於60%;金控參股的財務條件則是資本適足率達120%到100%的中間值,雙重槓桿比達100%到125%的中間值,都是扣除參股陸銀的資金後計算。

至於陸銀來台參股國內金控或銀行,同樣也採取「二擇一」作法,可由大陸母行直接來台參股,也可以選擇透過大陸銀行海外子行間接來台參股。

【記者葉慧心/台北報導】富邦金控總經理龔天行昨(18)日表示,針對台灣金融機構參股大陸銀行,若在直接及間接投資之間須「二選一」,富邦金會儘量以「投資額度愈大愈好」的原則作選擇。

富邦金是台灣金融機構中唯一已登陸參股大陸銀行者, 且是透過旗下富邦銀行(香港)轉投資廈門銀行,持股比率19.99%,屬於「間接」參股陸銀。

 

【2010/01/19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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