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聯徵資料 對等使用

 

* 2010-01-04

* 工商時報

* 【記者薛翔之/台北報導】

 

 陸銀即將於本月16日金融MOU生效後申請登台,金管會目前正就相關作業進行安排。針對敏感性極高的聯徵中心資料使用問題,金管會趕在開年時確定,兩岸相互開放銀行設點後,彼此聯徵中心資訊將交叉使用,讓資訊利用對等;就我方而言,也會透過即時比對與查詢量的控管,避免資訊被過度利用。

 

 金管會強調,根據兩岸金融MOU精神,有興趣來台灣發展的對岸金融業,需先提出申請,日後大陸金融機構登台的准駁權,將由金管會主導。目前市場根據先前陳冲主委的公開說法,認為初期來看,2對7(大陸登台2家、台灣國銀登陸7家)「相當符合」加權對等的概念;但大陸方面有意來台的銀行甚多,長期而言,陸續開放的家數,將多於這數字。

 

 針對聯徵中心的資訊使用問題,金管會認為,外銀和陸銀的客戶,多屬企業、自然人較少;再者國內的個人資料保護法,對於個資保護設有規定,外銀在台分行也必須遵守,因此,不致有個人資料外洩的情況。

 

 至於資訊提供,是否對等?金管會說明,中國人民銀行下設的徵信中心,計有6.4億筆自然人資料(當中還包含配偶、電信費等台灣未蒐集的資訊)以及1,477萬筆企業戶資訊;至於台灣聯徵中心資料庫筆數,約有自然人1,987萬戶、企業122萬戶。國銀前往大陸營業,也需要取得當地徵信資料,就兩地的資訊種類相較,並無資訊不對等的情形。

 

 金管會強調,除非基於授信管理特殊目的、取得當事人同意,並經金管會核准,才能辦理國際傳遞,且不可任意提供資料,給國外母行;情節嚴重的違規者,將開除會員資格,甚至面臨刑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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