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如追查逃漏稅,台商OBU帳戶強迫曝光

 

依國際租稅協定發展趨勢,締約雙方交換的資訊,也包括納稅義務人銀行資料。因此,未來兩岸簽署租稅協議後,若中國大陸提出的要求,符合重大逃漏稅的前提條件時,台商在國際金融業務分行(OBU)帳戶中的資金資訊,有可能被看光光。

 

過去台、美討論租稅協定時,曾因金管會反對提供銀行資訊,而終止談判。但如今在兩岸租稅協議談判中,我方態度出現大轉變,同意銀行資料也包括在資訊交換之內,這是對外洽談租稅協定的重大轉折。據了解,主要是國際趨勢如此,我方難以排除。

 

大陸以前所簽的租稅協定中,並無銀行資訊交換,但據了解,近年新簽的協定,或是舊約換新約時,大陸都已加進此條款,以讓資訊交換更完整。根據資料,我方在16個租稅協定中,唯有在94年底的台灣丹麥租稅協定,在第24條中新增一款:資訊交換不得以資訊為銀行、其他金融機構所有,而拒絕提供。

 

一般而言,國稅局依據稅捐稽徵法,可以向銀行要求提供納稅義務人的銀行帳戶,銀行不得拒絕,但如果要查OBU帳戶,卻須有金管會的同意。除非稅捐稽徵單位已掌握某人利用OBU逃漏稅的證據,否則金管會不會點頭。因此,國稅局很少查稅查到OBU的資金,正因如此,OBU為海外台商的最愛,不論是直接投資或是間接投資的大陸台商,皆盛行用OBU帳戶往來,享有高度密祕。 (新聞來源:工商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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