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債券基金 省稅有方
2009/11/27
【經濟日報╱記者夏淑賢/台北報導】


海外所得明年起納入最低稅負制,銀行財富管理部門建議,適用最低稅負制課海外所得稅的投資人可檢視投資組合並稍做調整,視基金等理財商品註冊地所在,搭配選擇配息或不配息而直接計入淨值再投資等設計,及採分批贖回,避免稅金飆高。

銀行主管並提醒,基金註冊地與基金公司本身是外資還是本土並不相同,應以基金註冊地為判別課稅與否的標準。最近就有一家外資投信發行市場首檔台幣計價的巴西基金,因基金註冊地在國內,不屬境外基金。

銀行財富管理主管指出,原則上基金註冊地在境外者,不論配息、資本利得均要課稅,海外連動債與指數股票型基金(ETF)也如此,僅屬境內的基金、理財商品,資本利得可以免課稅,但配息部分仍會產生稅負問題;境外則是配息、資本利得都要課稅。

對適用海外所得稅的投資人,銀行財富管理主管建議,如果投資國內投信募集的海外基金,只有配息須計入海外所得,資本利得部分不必課稅,所以若是適用最低稅負制、投資國內投信發的海外債券型基金投資人,建議選擇「滾入再投資」的債券型基金,以規避海外所得。

不過,境外基金不論配息或是資本利得均需計入海外所得,因此投資境外債券型基金,選擇配息的基金反而較有利,因為配息會分散到每年,不會於贖回時一次集中,導致實現獲利的年度所得與稅負會一起飆高。

銀行主管建議,投資人可以自行採取分批贖回的方式,避免單次所得與稅金過高,或者是將部分資金分散投資在國內投信募集投資海外的基金來降低海外所得。

【記者夏淑賢/台北報導】明年起海外所得超過100萬元須全數納入最低稅負制的稅基計算稅金,但並不是所有海外所得超過100萬元的投資人都適用最低稅負制或要多繳稅,銀行業者表示,主要還是看申報戶本身綜合所得淨額而定。

銀行主管表示,投資人可以上國稅局網站查詢試算本身是否適用最低稅負制,再來才要擔心海外所得課稅問題。況且適用最低稅負制,包括海外所得、投資國內私募基金、投資國內未上市櫃公司等所得合計有600萬元免稅額,因此未必明年海外所得納入課稅,就會多繳稅。

此外,銀行也展開對貴賓投資大戶的解說服務,告知客戶不必急於解約贖回投資的基金,因為財政部從寬解釋,長年投資者其投資成本以今年底價格較高者認定,不會追溯當年的較低成本計算,對投資人是較有利的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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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1/27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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