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賣場換開三聯式發票逃稅 國稅局防堵

 

* 2009-10-28

* 中國時報

 

 企業蒐集二聯式發票到大賣場換開三聯式發票,作為公司營業稅進項扣抵逃稅,財政部有新對策。即日起,新的發票上必須註明原簽帳卡號,並請消費者簽名確認,降低逃稅的可能。

 財政部賦稅署官員表示,各區國稅局近來發現,有企業雖然沒有進貨,卻蒐集他人的二聯式收銀機統一發票,再到大賣場換開三聯式統一發票,作為營業稅進項的扣抵。

 賦稅署已經要求各大賣場嚴格控管,新開立的三聯式統一發票除在備註欄註明原開立統一發票日期、字軌號碼及有錯誤的欄位應更正外,其餘欄位應與原開立統一發票內容完全相同。

 另外,重新開立三聯式統一發票前,應確實檢視原開立的統一發票,如果發現有不同簽帳卡號的二聯式統一發票要求換開一張三聯式統一發票,應在新開的統一發票上載明所有原簽帳卡號,並請當事人簽名,以備稽徵機關日後查核。

 賦稅署官員說,一旦大賣場不配合,將依法處罰大賣場新開立發票銷售額的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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