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運總部門檻 台商促放寬

【經濟日報╱記者林安妮、何蕙安/台北報導】

 

2009.10.07 04:51 am

 

「回台上市」成為台商圈當紅顯學,包括85度C、康師傅和奇景光電,都傳出有意回台第一和第二上市。台商表示,政府若能務實修正現行「營運總部」規範,最能吸引台商根留台灣。

新政府去年上台後,就開大門准許大陸無根台商可以海外控股公司名義回台第一上市(即IPO),一些在香港、新加坡已上市的台企,也可回台發行台灣存託憑證(TDR ),即第二上市,吸引不少大陸台商踴躍問津。

一個多月前,東莞台協會長葉春榮帶領22家有意回台上市的業者拜會馬總統。他說,22家業者只是拋磚引玉,在東莞台協與證交所、券商、會計師等機構搭建好平台後,在東莞有實力上市的台商,少說也有100家。

東莞台協曾呼籲政府開出獎勵台商回台利多,如今,葉春榮說,台灣是個法治國家,台商不可能有特殊待遇,但仍希望政府在審查台商的回台上市案時,不要太吹毛求疵,「我們大老遠的回台,希望不要刁難。」

他建議,希望政府能注意內線交易的問題,「內線交易要有一個明確的標準,不要動不動就上門搜索,很容易損傷上市公司的企業形象。」他還說,目前政府訂定的營運總部門檻,太不務實,若能修改,定能吸引台商根留台灣。

目前台商回台上市有三種方式,除以海外控股公司回台第一上市,及拿一部分在海外已上市的老股,回台發行TDR外,還可以在台設立營運總部方式,申請上市櫃。後者可免除上市後,仍須由券商擔任保薦人的要求,也被外界視為是最能創造本土經濟效益的上市方式。

葉春榮表示,政府要求企業在台設立營運總部,企業年營業額須跨過5億元的門檻不算高,但聘僱員工50人中,要有一半員工都是大學畢業生,有些不合理,「企業設立營運總部應可自行規劃人力資源,不應全靠學歷掛帥。」

【2009/10/07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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