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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財瞭望台-從善款談公益信託

  • 2009-09-28
  • 工商時報
  • 【陳駿逸】

     88水災的新聞熱,被新閣揆上任接棒演出,雖然吳揆上任第一天,就跑到災區與災民搏感情,但慘重的災情,很快就被鐵板神算到底準不準所取代,在新聞版面上消失。

     後續的重建工作,即使偶而受到關注,應該也以造橋修路的硬體建設為主;目前已很少被注意到的,災民後續照顧的問題,尤其是年紀輕輕,就失去家庭照顧的災後孤兒,只怕更乏人問津。

     金融機構臂助 遺孤無後顧之憂

     因為災情嚴重,善款如潮水般湧來,孤兒起碼在物質生活上,不致因為失去家人而中斷,可是錢雖不缺,如何分配與使用,卻是大學問,這之間,尤其需要金融機構配合,貢獻一臂之力,結果才能圓滿。

     最早注意到這問題的,是兆豐金控董事長王榮周。921大地震發生後,王榮周當時是信託公會理事長,本身也是慈濟人的他認為,信託業務不只是財富管理的一環,也可以利用這樣的架構,從事或運用慈善和公益業務上。

     舉例來說,有個才剛就讀小學的小孩,因天災失去了家庭,在社會各界支援下,他可能得到一筆數百萬元的善款,但這筆不算少的錢,直接交給一個年輕小孩,很難期待他懂得如何處理,更大的可能是,會在有心人士的覬覦下,遭到強取豪奪。

     如果透過信託架構的安排,找到願意幫忙的監護人與配合的銀行,透過信託方式妥善安排,就可發揮最大的用途。假設以總數為基礎,計算出在這 小孩年滿20歲以前,每月應給付他5,000元生活費,中學以後增為每月6,000元,大學再增加至7,000元;而每學期開學當月份,可給予 10,000元,用於支付各項學雜費的需求等。

     低風險投資 以存款與債券為主

     10年前的921大地震受災孤兒,善款的信託業務承辦,以併入台銀的中信局為最主要的承辦行;經此設計,這筆資金的運用,只能以風險最低的存款與債券,為主要的去處,不能用於風險性投資行為,負責受託管理的銀行,須嚴格遵守這樣的運用限制。

     這名災後孤兒作為受益人,也只能按照上述的方式去提領金額,不能多提,藉此作法,避免即使有人想要拐騙,也不得其門而入。

     但社會上,時有需要請值得信賴的機構,協助解決弱勢、智障或年幼族群的財產管理問題。要有即時且有效率的服務,民營銀行也能幫上忙,國泰金控因旗下有國內最大的壽險公司及國泰世華銀行,長期以來,一直提供相關信託服務。

     定期定額給付 支應日常生活開銷

     國泰世華銀行信託部經理張齊家說,對弱勢或受災孤兒的照顧,可稱之為「具有公益性質的信託行為」,可利用一般信託架構辦理,辦理這類信託 行為時,到底由誰出任信託契約的信託監察人,很重要,為擔心兒童的其他親戚,未必真心誠意的照顧,而可能有其他的不良想法,故通常監察人的選定,以真正會 長期照顧小孩的長輩或者由社會公益機構來擔任較佳。

     例如父母為了智障小朋友安排的信託,就會找智障者家長總會來擔任信託監察人,又如許多孤兒的監察人,也都是由當地的地方政府社會局擔任。

     至於信託資金的作法,基本上分成兩部份,一是定時定額給付,這部分主要用於日常生活的照顧,多半按月提領;另一部份是有特殊需要時,經監察人同意也可提領,但會設定一個限額,避免過度提領。

     張齊家表示,此種信託模式,說穿了其實就是「按照客戶要的方式去管理資金付款」,除了可用於孤兒照顧之外,他發現,類似的模式愈來愈多。 例如有個單親的母親,擔心她身後錢被其他親戚覬覦,跑到銀行辦信託,要求把她日後遺產,都用於信託,每月給付他的小孩2萬元,直到領完為止,他人不能領 取。

     保險金信託 指定財產繼承者

     還有一位太太,擔心身後遺產不屬於她的小孩,跑到銀行預立遺囑,要求給付對象,只能是她的小孩,按年領取固定金額,同樣也是領完為止。

     據分析,目前此類信託行為,絕大多數的金額,都在1,000萬元以內,可見會利用這種方式分配財產者,多為一般的中產階級。而目前最常見的運用作法是,把保險金給付也綁信託,意即保險金信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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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黃杰 Jacki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