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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庫找錢贈與補稅案大增

【經濟日報╱記者吳碧娥/台北報導】
2009.09.28 04:23 am
 

贈與稅案件增多,台商資金匯回也遭補稅。會計師接獲補交贈與稅的求救案件增多,贈與稅8月實徵4.28億元,比去年同月成長17.9%,在稅收衰退聲中一枝獨秀。

遺產與贈與稅法今年修正,稅率一律降為10%,會計師的遺產租稅規劃業務大減,一位會計師笑說:「遺產稅比中樂透還低,樂透還課20%,遺產稅只剩10%,沒什麼好規劃的。」但沒想到,贈與稅的業務大增,多位會計師指出,客戶深受「視同贈與」案件困擾。

有的會計師碰到的是今年適用低稅率案件,稅額不大,更多會計師碰到的是適用修正前高稅率的案件,一位會計師說,租稅的核課期是五年,一旦時效一過,想課也課不到,現今財政困難,稅捐機關有業績壓力,高稅率案件首當其衝,贈與稅就屬於高稅率案件。

國稅局官員並不覺得今年查贈與稅有什麼特別,1到8月贈與稅實徵累計數為25.07億元,較去年同期大減三成以上。不過,會計師指出,感覺上贈與稅案增多 是近期的事,上周在一周內,國稅局主動公布查獲兩起贈與稅案件,其中一件與台商匯回盈餘、OBU帳戶有關,引起會計師關注,中區國稅局核課贈與稅 5,600萬元。

中區國稅局發現甲君和他兄弟等三人,於95及96年間,自香港公司匯入近800萬美元,匯入匯款買匯水單上用途類別勾選「國外借款」,一部分錢買了台中七 期重劃區房子,其餘買了國內外債券基金。甲君父、母等人是香港公司的股東,曾從台灣多次匯款到香港公司設於國內銀行OBU帳戶。國稅局認為是甲君父母贈與 子女,限期補申報贈與稅。

甲君剛成年,利息所得突然高起來,被國稅局選案,調閱銀行往來資料後查到贈與情形。會計師指出,銀行每年都開利息扣繳憑單,所得歸戶後,很容易比對出利息所得大升或大降,沒工作能力未成年或剛成年人,戶頭突然出現大筆金額,尤其會引起國稅局注意。

【2009/09/28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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