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財權放盧森堡 節稅最大
【經濟日報╱記者吳碧娥/台北報導】
2009.09.24 03:30 am
 

若要在歐洲深耕布局,會計師建議台商,將智慧財產權(IP)放在盧森堡。盧森堡對權利金收入的八成提供免稅優惠,還和超過50個國家簽訂租稅協定,計算之後,權利金有效稅率只有5.71%,比荷蘭還要低。

會計師指出,企業常因缺乏IP租稅規劃的概念,而將IP放在高稅率的國家,出走時又有課重稅的問題,應在研發階段提早做節稅規劃。

會計師指出,盧森堡的稅制不但具有彈性,還和超過50個國家簽訂租稅協定,甚至對IP的相關所得,提供80%免稅的優惠,因此對於在歐洲發展的台商來說,盧森堡是進入歐盟國家的最佳跳板。

雖然在歐洲國家中,荷蘭較早提供權利金的租稅優惠,IP權利金收入的60%可享有免稅,後來盧森堡跟進,一口氣拉高到80%免稅,換算下來,如果把IP擺在荷蘭的有效稅率是10%,放在盧森堡只要約5.71%,是現在盧森堡成為持有IP首選之地的主因。

會計師分析,主要營運在歐洲國家的台商,如果直接從當地匯回權利金,必須扣繳15%~33.33%不等,對台商來說是一筆額外的負擔。

但若以盧森堡公司持有IP,不但可享有相關所得80%的免稅優惠,又因盧森堡和香港簽訂租稅協定,從盧森堡匯出盈餘到香港不課稅,香港對於匯出境外所得也 不課稅,等於一路從盧森堡匯出盈餘到台灣母公司都免稅。徐有德指出,許多台商原本就在香港設有控股公司,只要利用現有的架構,就可以達到最佳的租稅規劃效 果。

會計師指出,現在台商多半還是把IP所有權放在台灣母公司,不然就是跟著研發團隊,所以不少公司的IP是放在美國。在研發IP的階段,公司往往不會想到未來會因為IP而獲得鉅額利益,沒有事先規劃IP的觀念,等到賺錢時稅負的問題就跟著出現。

比方說,如果將IP放在美國,只要匯出權利金就要扣繳30%,而且歐巴馬政府打算明年進行稅制改革,針對IP外移將會課重稅,而今年底前從美國出走,還要付一筆讓美國國稅局可以接受的「出走稅」,很多公司根本「想動也動不了」。

會計師提醒,規劃持有IP的國家時,不僅僅要考慮當地的所得稅負,因為IP收取的權利金來自世界各地,還要進一步衡量支付權利金時的扣繳稅率。

若IP直接放在台灣母公司,因為美國和台灣沒有租稅協定,支付IP權利金到台灣,扣繳率高達30%。


【2009/09/23 經濟日報】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黃杰 Jacki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