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商自查補稅 年底前不罰

【聯合報╱特派記者汪莉絹/東莞報導】

 

想轉型為可從事內銷的三資或獨資企業又擔心大陸海關查廠的加工貿易企業,終於等來好消息。為促進加工貿易企業轉型升級和內銷便利化,黃埔海關日前下發通知,今年底以自查補稅和補辦海關手續解決歷史遺留問題者,原則不進行下廠核查,對相關自報事項也不處罰。

受金融危機影響,珠三角地區許多從事加工貿易的台商企業,生存大不易。一些從事加工貿易的台商想轉型成可從事內銷的三資或獨資企業,但又擔心申請轉型時海關會來大動作查廠,以往一些未按規定申報處理的殘次品等,會遭到海關嚴厲處罰,而遲遲未轉型。

近日,黃埔海關與東莞市政府特別頒布一項措施,由加工貿易企業自查補稅,海關則承諾不下廠查核,期限則以今年底為止。

根據黃埔海關下發的「黃埔海關、東莞市政府促進加工貿易轉型升級和內銷便利化專項工作實施方案」通知指出,為順利解決企業歷史遺留等問題,各企業須於 2009年12月31日前,以主動申請為原則,對長期未按規定向海關申報處理的殘次品、邊角料、受災保稅貨物情況以及企業未按相關規定辦理海關手續等情況進行自查補稅和補辦海關手續。逾期不再辦理。

海關處置原則是,對自願、主動申請以自查補稅和補辦海關手續解決歷史遺留問題的,原則上海關不進行下廠核查,對相關自報事項不處罰,管理類別不調整,但對有瞞報、漏報嫌疑的實施重點稽查、核查。

東莞台商對上述「通知」反應不一,有些台商認為,此政策立意甚佳,可解除台商對海關查廠或處罰的擔心,有利於加工企業轉型。不過,也有部分台商擔心此項政策中「對有瞞報、漏報嫌疑的實施重點稽查、核查」的「但書」,認為這項政策有可能是「引蛇出洞」,要台商企業「自查補稅」只是海關想增加稅收的步數。

接獲此項通知後,很多台商加工貿易企業,都持觀望態度,想觀察一陣子再說。

 

為了讓台商企業更了解此方案精神及實施細則,解除台商疑慮,東莞市台商協會將於25日舉行相關宣講會,邀請黃埔海關及東莞市外經貿局官員主講,並為台商釋疑。

 

【2009/09/23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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