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樣減稅 美國比台灣掌聲多

 

* 2009-09-21

* 工商時報

* 【王信人】

 

 從去年全球金融風暴後,財政部大力實施減稅政策,理由是「各國都如此」,可是我國和美國的減稅受惠對象卻大不同,美國歐巴馬政府對中下階層減稅、退稅,台灣財政部則對富人減稅,兩者對國民貧富差距的影響「相反」,有天壤之別。

 財政部次長張盛和於8月28日召開記者會表示,自從全球金融海嘯之後,各國都採用減稅,美國減稅4,009億美元,日本119億美元、中國大陸502億美元、韓國122.5億美元,相對的我國減稅規模很小,尤其我國降遺產稅,加上其他因素,已吸引資金回流3千至5千億元。

 美國總統歐巴馬屬於民主黨,他規劃的稅改方案大多來自競選時的政見,擬大減中下階層的稅負,對有錢人和大企業「加稅」,且從2011年以後,擬把遺產稅率從今年的45%、2010年的0%,恢復回到原本的水準。

 資誠會計師事務所提供的歐巴馬政府在今年5月公布稅制改革的綠皮書(the Green Book),2011年起到2014年,共減稅2,812億美元。減稅分為5方案:

 一、最大項為對工作收入的租稅抵減或補助(provide the making work pay credit),影響稅收達2,040億美元。二、對兒童提供租稅抵減或退稅或現金補助,260億美元。三、擴大對高中畢業生繼續求學者的租稅抵減或補助,240億美元。四、鼓勵儲蓄的租稅抵減或補貼,140億美元。五、修改工作所得收入(EITC)的租稅抵減,120億美元。

 歐巴馬政府為平衡財政,規劃要對高所得者加稅。2011年起,夫妻合併年所得超過20萬美元(660萬元台幣)者,所得稅率擬由現行的 33%調高到36%;所得逾35萬美元(1,100萬元台幣)者,擬由35%調高到39.5%,估計未來10年內增加稅收3千億美元。

 此外,從2011年起,資本利得稅擬由目前的15%,提高為20%。

 反觀我國減稅的做法,大降遺產稅率至10%,降幅達80%,幾乎把遺產及贈與稅廢掉,每年稅收利益192億元,受惠最大為原本適用稅率 50%、33%的高資產者,約1,600人,平均每人利益逾1,000萬。相對地,財政部提高個人稅4項扣除額,稅收利益216億,由380萬戶共同分配,平均每戶減稅利益為5,684元。

 在經濟學上,有左派和右派之別,屬於左派的美國民主黨政府認為,不景氣時,政府對窮人減稅或退稅,可以提高窮人的消費能力,且因為窮人的人數比富人多,因而所增加的總消費力,所增加的總消費,透過乘數效果,對經濟成長的刺激較大。且租稅要發揮平均社會財富的功能,讓每人從出生開始有較平等的發展機會,較能刺激全體國民奮鬥向上的力量,社會才能越均富、安定。

 對照之下,稅制上傾向右派的國民黨政府主張,先求富,再求均,降遺產稅可以吸引資金回流,所以減稅的最大受惠者只是少數居金字塔頂端的富人。但資金回流是長期或短期?資金回流將做何用途?從行政院到所屬各部會,不論財政部、金管會、經建會、或是經濟部,都從未對外說清楚。至於對資本利得稅的研究,賦改會至今遲遲提不出報告,也沒有安排期中報告。最近內閣改組,財主部會首長都留任,看來國民黨政府這套右傾的減稅致富哲學,尚不準備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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