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併購 留意IFRS規範

【經濟日報╱記者吳碧娥╱台北報導】

2009.08.31 04:05 am

安永會計師事務所指出,雖然台灣尚未開始採用國際財務會計處理準則(IFRS),但多數國家都已經和IFRS接軌,台灣企業在進行併購交易時,要特別注意IFRS規範下的併購會計處理,將影響未來的財報損益與商譽認列,同時併購成本也會增加。

安永會計師事務所日前舉辦「全球公平價值衡量的最新發展」研討會,會計師強調,雖然台灣在2013年才全面與國際財務會計處理準則(IFRS)接軌,但公司要注意併購交易是全球性的,執行併購的交易對象也不只在台灣。尤其大陸今年7月1日已採用IFRS的併購會計,香港、新加坡也已經和IFRS接軌,美國先在雖然是用自己的會計處理準則,但是和IFRS的認定方式很接近,因為多數國家都已經在用IFRS併購準則,所以台灣公司不能等到2013年,才開始注意IFRS對併購交易的影響。

會計師表示,過去併購交易所支付的溢價,都是認列為「商譽」,但往後交易價格要更詳細切割,先要把無形資產的價值計算出來,可以每年攤提,剩下商譽的部分則是每年要做減損測試。去年全球經濟大環境不好,很多公司的商譽都因此被評定有減損,對財報的損益影響就很大。

此外,以前執行併購交易支付會計師、律師的費用,可以當作收購價格的成本,未來則要「費用化」當成當期損益,對於股價的波動和商譽都有影響,可預見的是,往後併購交易成本費用可能會因此更高。

會計師提醒,併購交易時常會產生「或有價金」,也就是買賣雙方約定附有條件的併購交易,併購後公司須達到一定的績效目標,買方才會針對績效的達成率支付價金,過去可以在實際發生後再入帳,然後調整商譽即可。IFRS則要求公司在併購時,就要先估計「或有價金」發生機率與金額,直接提列入當期損益,所以併購價格會變高,對併購後的損益也可能會有衝擊。

會計師指出,台灣的併購交易多數都是由企業主做決策,未來台灣和IFRS接軌後,財會人員更要斤斤計較對於財報的影響,但是IFRS要求使用的「公平價值」較難判斷,不同交易模式也會影響會計的認列方式,最好要進一步向找外部的顧問及評價專家尋求協助,以降低併購所造成的財報風險。

【2009/08/31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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