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資來台 設分公司較節稅

由於大陸嚴格管制企業的上市申請,台灣此波開放陸資來台投資後,不少陸資來台的目的是替未來上市「試水溫」,預料陸資將是政府推動台商回台上市後的招商重點對象,會計師建議來台投資的陸資,設立分公司比子公司更節稅。

安侯建業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蔡松棋指出,政府在推動海外企業來台上市,陸資早已包括在其中,預料未來陸資在台上市將是很大的潛在商機。雖然目前尚未開放陸 資直接來台上市,但根據「海外企業來台上市櫃審查辦法」,陸資持股比重超過兩成以上,也可以來台IPO,只是要透過第三地來台上市,而且要經過經濟部專案 審查核可。

蔡松棋解釋,不只是台商在大陸上市困難,陸資想要在當地掛牌也不容易,從去年7月至今一年當中,僅開放兩家上市申請案,現在排隊等上市的企業至少千家以 上,由於台灣股市的本益比高,在亞洲是僅次於大陸的上市地區首選,因此對於陸資來說,來台上市也是一個籌資的好管道。不過現在台灣主管機關第一波優先推動 台商回台上市,預料台灣要成為亞洲的那斯達克,推動陸資來台上市一定是未來趨勢。

至於陸資來台的投資架構,若從稅負觀點考量,會計師建議設立分公司比子公司更節稅。資誠會計師事務所稅務法律服務部副營運長楊明珠指出,陸資若在台灣設立 分公司,賺取的所得還是要併回大陸繳納企業所得稅;但若設立子公司,將來若有盈餘要匯回給大陸母公司時,按規定要先在台灣扣繳20%,不像分公司匯回盈餘 不用扣繳稅額,等於子公司在分配盈餘的當年度就要繳稅,沒有稅負的遞延效果。

不過,陸資來台的投資架構到底要設立子公司還是分公司,還是要考慮集團的整體效益,但特別要注意的是,按照台灣的「觀光發展條例」規定,外資來台投資飯店旅館,不能設分公司,只能成立一般公司或子公司。

蔡松棋表示,因為當初大陸開放到香港上市時,很多大陸國有企業都將公司最有價值的部分切割出去,透過第三地到香港上市,也就是所謂的「紅籌股」,因此現在 大陸已經禁止陸資經由組織重組,間接到海外上市,不過未來的政策還是會走向開放。現在陸資來台投資的態度很積極,其中不乏是希望先以投資「試水溫」,為將 來在台灣上市做暖身。

 


【2009/07/07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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