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開辦費用 會計師須查核

【經濟日報╱記者蘇秀慧/台北報導】

公司最低資本額取消後,避免虛設公司行號、賣假發票情事發生,行政院跨部會會議上周五(19日)決定,未來公司申請設立登記,會計師辦理查核簽證時,應就公司資本的確實性如開辦的直接費用等進行查核。

經濟部官員表示,會計師查核的不是公司的資本額,而是公司開辦的直接費用,如租金、押租等,至於直接費用包括那些將進一步研議。

經建會主委兼政務委員陳添枝、政務委員蔡勳雄上周五就各部會追蹤控管的財經法規鬆綁事項舉行聯席會議,達成上述共識,經濟部將修改「公司申請登記資本額查核辦法」,賦與會計師查核責任。

有關取消設立公司最低資本額建言,立法院已修正「公司法」第100、156條取消限制,並在4月底公告施行,民間經商容易度大幅提升,有利民眾經營事業。

但,台灣虛設公司行號、賣假發票的情形氾濫,彰化地檢署去年6月破獲了一個規模龐大的假發票集團,發現國內竟然有4,000多家公司行號涉嫌向這個集團購買假發票逃漏稅,並追查出太子、勤美兩家公司涉嫌掏空資產及逃漏稅數十億元案。

因此,經濟部建議採取配套措施,建議修改「公司申請登記資本額查核辦法」,賦與會計師查核公司資本確實性的責任,避免虛設行號、賣假發票情形日益猖獗。政務委員蔡勳雄也表示支持。

經濟部建議,未來公司申請設立登記,會計師辦理查核簽證時,應就公司資本的確實性如開辦的直接費用等進行查核。

【2009/06/22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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